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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合商務旅遊證訪港逗留期延至90天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由2026年11月1日起,已獲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在港最長免簽證逗留期限將由60天延長至90天。中國、印尼、菲律賓及新加坡等五個經濟體同步實施此新安排。

亞太經合商務旅遊證訪港逗留期延至90天

入境處今日(10月30日)宣布,由2026年11月1日起,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在本港的最長免簽證逗留期限將由60天延長至90天。此舉是配合亞太經合組織商務人員流動專家組的最新決定,旨在進一步發揮商務旅遊證的效用。

該專家組早前公布,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包括中國、中國香港、印尼、菲律賓及新加坡,將會放寬到訪當地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最長逗留期限至90天。具體實施時間由相關經濟體自行決定,而中國與香港特區的實施日期一致,均為11月1日。

目前,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共有19個,包括澳洲、汶萊、智利、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俄羅斯、泰國及越南等。此外,美國及加拿大為計劃的過渡成員,不會處理其他經濟體轉介的預先審批申請。

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向入境處申請商務旅遊證。申請人必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需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犯罪記錄,亦不曾遭任何參與計劃的經濟體拒絕入境。

商務旅遊證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持證人前往已獲預先審批的參與經濟體時,可免簽證逗留不少於60天。新安排實施後,訪港的合資格持證人逗留期限將增至90天,其他入境安排則維持不變。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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