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設優惠稅制吸引重點產業企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簡介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下擬議的優惠稅制,目標是吸引先進製造、創科研發、總部活動、物流和供應鏈管理及金融等重點產業的企業,合資格企業可獲百分之五或半稅(即百分之八點二五)的特惠稅率,為期最長五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昨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下的稅務減免措施發表開場發言。他表示,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宣布制訂優惠政策包以吸引高增值產業及高潛力企業來港,而二○二六年《施政報告》進一步宣布,政府將於今年年底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設立優惠稅制。
擬議優惠稅制是優惠政策包的一項政策工具,旨在吸引從事先進製造、創科研發、總部活動、物流和供應鏈管理及金融等重點產業的企業。除基本要求如進行合規活動、營運開支及全職僱員數目等最低門檻外,企業的投資計劃及對香港經濟的實質貢獻若滿足一定條件,可獲批百分之五或半稅(即對法團而言為百分之八點二五)的特惠稅率,合資格年期最長為五年。
局長強調,擬議優惠稅制具有高度選擇性,將透過嚴格的審批機制甄選企業。新落戶香港的企業及已在香港有業務的企業均可經投資推廣署及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提交商業計劃申請。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吸引產業和投資優惠政策督導委員會負責審批,考慮因素包括企業規模、性質及商業計劃等,並會按個別情況施加額外條件。
局長指出,擬議優惠稅制與現有為金融、海運、航空等領域提供的行業特定優惠稅制互為補足,符合資格企業賺取的收入仍可繼續享受特惠稅率或獲豁免繳付利得稅,無須事先批核。
政府計劃於本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期在二○二七/二八課稅年度落實擬議優惠稅制。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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