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提問中醫藥標準對接國家及國際標準進展
立法會就中醫藥業界關注的標準對接問題提出四項提問。政府回應指首批灣區標準已發布,第二批亦於2026年8月發布,並強調港標為參考標準,非取代法定標準。政府亦表示正透過專家委員會推動中藥專業人才發展。
立法會今日就推動中醫藥業對接國家及國際標準提出四項提問。政府回應指出,首批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已於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發布,涵蓋陳皮(廣陳皮)、化橘紅、化橘紅胎(化橘紅珠)、板藍根顆粒、夏桑菊顆粒、麝香活絡油及張權破痛油等七個品種,並同時發布《檢定通則》。第二批標準已於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發布,包括巴戟天、桂枝、化橘紅(柚)配方顆粒、金銀花配方顆粒、砂仁(陽春砂)配方顆粒、小柴胡顆粒及知柏地黃丸等七個品種。
政府強調,該標準屬推薦性技術標準,並非取代香港或中國內地的法定標準,亦非要求業界一律改用該標準。衞生署的政府中藥檢測中心持續推展《香港中藥材標準》的制定工作,至今已出版共12冊《港標》,涵蓋357種中藥材。該標準獲海外權威機構引用,包括28份國際標準化組織文件及超過420篇國際期刊論文。
在國際推廣方面,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自二〇一二年起獲世界衞生組織委任為傳統醫藥合作中心,為世衞制定草藥標準提供技術支援。二〇二六年六月,衞生署支援世衞在香港舉辦會議討論制訂國際草藥藥典第一冊。二〇二五年,香港亦舉辦了第七屆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大會,邀得世衞代表出席交流。
關於中藥師專業化發展,政府表示《中醫藥發展藍圖》已提出多項推動中藥規管和人才培養的措施。行動6.2明確提出賦能業界培養中藥專業人才,並計劃在未來的業界諮詢架構下設立專責小組,討論中藥專業人員進修與發展模式。政府亦會透過中醫藥發展基金推動中藥界別人才的核心能力調研,為日後探索中藥人員持續專業發展要求及規管奠定基礎。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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