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掌摑五歲童被判囚20天
一名68歲婦人於觀塘APM商場與人爭執時掌摑一名5歲女童,被裁定襲擊罪成,判囚20天及罰款3,000港元。案件涉及三名被告,另兩人須簽保1,000港元以維持公眾安寧一年。
一名68歲婦人梁麗霞(Leung Lai-ha)因在觀塘APM商場掌摑一名5歲女童,昨日被判囚20天及罰款3,000港元。案件涉及梁麗霞、其34歲女兒吳嘉雲(Ng Ka-wun)及34歲內地遊客徐楊(Xu Yang)三名被告。
事緣今年8月26日,梁麗霞的孫兒與徐楊的女兒在商場中庭因一個籃球爭執,三名互不相識的成年人其後加入衝突。梁麗霞被指掌摑徐楊的女兒,令女童臉部紅腫。
梁麗霞承認兩項控罪,包括在公眾地方打架及普通襲擊。暫委裁判官李志豪(Li Chi-ho)判刑時指出,不應將怒氣發洩在兒童身上,監禁刑罰無可避免。
吳嘉雲及徐楊分別為涉案兒童的母親,各須簽保1,000港元,維持公眾安寧12個月,原先面對的在公眾地方打架控罪則被撤銷。
徐楊最初承認打架控罪,但在聽取案情後對部分細節提出異議,否認其女兒曾襲擊梁麗霞的孫兒。徐楊承認曾襲擊梁麗霞,稱自己「忍了很久」,其後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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