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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例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

政府建議修訂五項附屬法例,重新規劃碇泊處並擴大可用海域面積至2,877公頃,以推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作業。修訂將於十月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獲多個諮詢委員會及區議會支持。

政府修例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
圖片來源:香港政府總部. 資料圖片: Ceeseven / CC BY-SA 3.0 · Wikimedia Commons

政府建議修訂五項附屬法例,旨在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作業,以配合國際航運業的減排趨勢。建議修訂的附屬法例包括《入境(碇泊處及着陸地點)(修訂)令》、《2012年危險品(船運)(修訂)規例》、《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規例》、《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規例》及《商船(本地船隻)(費用)(修訂)規例》。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在全球航運綠色轉型的趨勢下,國際航運業正加速採用綠色船用燃料。建議的修訂包括重新規劃碇泊處,將可用海域面積由現時的645公頃大幅增至2,877公頃,以提供更多空間便利加注作業,並就政府繫泊浮標引入更便利的收費模式。

政府於二○二四年十一月公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提出五大方向和10項措施,建設香港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是次修訂涵蓋重新規劃及優化港口布局,包括設立七個新的碇泊處、調整八個碇泊處的邊界、把三個危險品或服務碇泊處改為多用途碇泊處、撤銷兩個現有碇泊處,以及把兩條推薦分道航行制改為法定分道航行制。

同時,政府建議撤銷位於住宅區附近的一個危險品碇泊處及一個指定供給燃料區,以減少對社區的潛在影響。政府已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多個諮詢委員會及相關區議會,各方均支持建議或沒有提出異議。

擬議法例修訂將於十月七日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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