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致命工業意外 勞工處即時調查
勞工處高度關注今日在沙田發生的致命工作意外,已即時派員到場調查,並向涉事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地盤行車路上的所有工作。當局正全速釐清意外成因,並提醒僱主必須做好預防措施,避免工人被車輛撞倒。
勞工處今日(十一月五日)晚間表示,高度關注在沙田發生的致命工作意外。勞工處發言人指出,在得悉意外發生後,當局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地盤行車路上進行任何工作,直至當局信納承建商已採取適當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方可復工。
發言人續稱,勞工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相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並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勞工處提醒,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為防止工人被車輛撞倒,勞工處呼籲僱主必須採取足夠的預防措施,包括架設合適的屏障分隔工人與車輛通道。若設立屏障不可行,僱主須確保工人與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此外,僱主亦須向工人提供反光衣,並確保其正確使用。
勞工處將於日內透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及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勞工處會敦促有關僱主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並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並因應家屬需要聯絡社會福利署。勞工處最後呼籲,僱主須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遵守所有安全措施並適當使用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