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進口另類煙產品判監四星期
一名男子因從日本非法進口25,600支另類吸煙產品,被控煙酒辦公室拘捕及檢控,昨日被判監四星期。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生效以來,已有33宗相關案件被檢控,36人被定罪判監。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昨日(十月二十三日)被判監四星期。控煙酒辦公室表示,香港海關於十月二十二日在其從日本抵港的行李中檢獲25,600支另類吸煙產品,隨即將該名人士拘捕及檢控。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33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36人被定罪並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四星期至八個月不等。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外,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控煙酒辦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及持續執法,打擊相關違法行為。衞生署亦忠告市民,另類吸煙產品會令人上癮,絕非有效的戒煙工具或減害工具,電子煙更可增加患上癌症、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吸煙人士應盡快戒煙,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或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獲取戒煙資訊。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