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獨立屋業主拒清拆僭建 判罰款逾六萬五
西貢公路一幢洋房業主因未有遵從屋宇署的清拆令,被檢控後判罰款逾六萬五千元。涉事僭建物面積約97平方米,包括改動天台樓板。屋宇署強調會嚴厲執法,保障公眾安全。
西貢公路一幢洋房業主因未有遵從屋宇署的清拆令,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在法庭被判罰款逾六萬五千元。涉案的僭建物包括多個搭建物和伸建物,總面積約97平方米,並涉及改動獲批的天台樓板。
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該業主發出清拆令,惟對方未有履行,故遭檢控。署方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否則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即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額外罰款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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