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廈僭建屢犯業主罰款逾十五萬
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天台的僭建物,因業主屢次未遵從清拆令,遭屋宇署第四次檢控,被判罰款逾十五萬元。署方強調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公眾安全。
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天台上,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搭建物,因未獲屋宇署事先批准,屬違規僭建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惟對方未履行,先後三次遭檢控及罰款。
由於該業主仍不遵從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第四次檢控。今日(九月三十日)在法院審理後,被判罰款逾十五萬元。屋宇署發言人強調,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
發言人續稱,對於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
此外,法庭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屋宇署呼籲所有業主盡快處理僭建物,以免面對法律後果。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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