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仲裁條例修訂展開諮詢
律政司今日(9月28日)就《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展開持份者諮詢,旨在優化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提升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競爭力。諮詢期至10月27日,涵蓋速度、保密性、適用範圍及公平公義四大範疇。
律政司今日(9月28日)就《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展開持份者諮詢,旨在優化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是次改革以提升速度、便利與終局性、加強保密保障,讓仲裁更便利地用於解決各類爭議,確保公平及公義,以及尊重當事人自主為核心原則,旨在提升香港作為領先國際仲裁中心的競爭力。
律政司於去年10月成立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組,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擔任主席、副司長張國鈞博士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業界的專家。工作小組負責審視《仲裁條例》並提出修訂建議,以確保香港的仲裁制度與時並進、高效運作,並與國際最佳做法接軌。
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提出建議,律政司在此基礎上擬定一系列法例修訂建議,主要分為四個範疇:(一)速度與便利性;(二)保密性;(三)適用範圍;及(四)公平與公義。有關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所提出的建議,詳情可參閱附件。
為確保收集兼顧各方且具代表性的意見,律政司會向相關持份者發出諮詢文件,包括法律專業團體、仲裁機構、爭議解決及法律相關組織、仲裁從業者及法律專業人員、政府諮詢組織及部門、法定組織、學術界、商會、行業協會、銀行及財富管理協會,以及仲裁服務的其他商業用戶等。諮詢期至10月27日。
律政司在考慮持份者的意見後,計劃於2027年初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爭取在2027年內完成《仲裁條例》修訂工作。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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