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海事法律服務發展提問
政府就立法會有關推動香港海事法律服務發展的提問作出詳細回應,涵蓋過去三年海事仲裁與調解案件數目、《仲裁條例》修訂計劃、推廣香港法律及仲裁地措施、「雙旗船制」法律管轄權安排,以及海事學院籌備進度。
政府今日回覆立法會提問,闡述推動香港海事法律服務發展的具體工作。過去三年(2023至2025年),香港海事仲裁協會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海事仲裁案件數目已列表交代;至於海事調解方面,國際調解院自今年五月成功調解首宗國際海事爭議後,至今已處理多宗個案。
律政司於2025年成立的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組,雖然未專門針對海事仲裁,但整體制度優化將惠及海事領域。擬議的《仲裁條例》修訂以提升速度、便利與終局性、加強保密保障為核心原則,切合航運爭議對高效解決方案的需求。
為推廣香港法律及仲裁地,政府已於今年六月提交稅務修訂草案,引入實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稅優惠,當中要求使用「指明海事服務」的最低比例,並指定香港為仲裁地。運輸及物流局聯同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今年四月及九月分別到瑞士日內瓦、北京及上海推廣相關措施。
針對「雙旗船制」,政府將於今年內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引入暫停原有船東註冊下進行轉管租約註冊的安排。草案會清楚訂明船籍中止機制,確保不會出現兩個船舶註冊地法律管轄權並存的情況。
運輸及物流局將以「院企協作」模式推動成立海事學院,協調海內外院校及航運企業共同開辦課程。自2023年推出的「海事人才培訓資助計劃—法律」已有11名實習生獲資助,其中八人已完成實習。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未來可與海事學院探討合作,培育涉外海事法律人才。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