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節前加強打擊非法使用藥房標識
衞生署於節慶前加強執法,打擊店鋪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及名銜,過去一年有10間公司及多名人士因展示近似藥房標識或銷售未經註冊藥物而被定罪。署方提醒市民及旅客,可透過「查牌易」掃描藥房二維碼辨識註冊藥房。
衞生署於節慶前加強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及名銜,以保障公眾健康。署方提醒市民及遊客,購買藥物時可憑附件所示的標識辨認店鋪是否註冊藥房。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列載毒藥銷售商」只可經營毒藥表第2部毒藥零售業務及銷售一般藥物,如傷風感冒藥,但不可使用「藥房」標識或名銜。任何非註冊藥房若展示與藥房訂明式樣相似標識,或使用「藥房」、英文名銜如「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均屬違法。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第1部毒藥及非法銷售第2部毒藥,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兩年。
過去12個月(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10間並非註冊藥房的有限公司、兩名公司董事和兩名零售店鋪東主因展示近似藥房標識被定罪,罰款介乎港幣800元至32,000元不等。同期,23間公司和11名人士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定罪,罰款港幣500元至12,000元,並被判監一至兩個月。
衞生署強調,透過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規管藥物亦須負刑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所有已註冊藥劑製品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HK-XXXXX」,未經註冊產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無保證。
為便利公眾識別註冊藥房,衞生署已編制標籤發送予各註冊藥房張貼於當眼位置。市民及旅客可下載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使用「查牌易」掃描藥房標籤上的二維碼,若藥房已註冊,會顯示「這是一個發給持牌藥房的二維碼」及相關詳情。市民亦可到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查閱藥物牌照商名單。
此外,為協助內地旅客區分香港藥房,衞生署已在社交媒體及WeChat官方帳號列出購藥注意事項,並將「精明購藥三步曲」資訊發送給旅遊業相關機構,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