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會主席及三議員促查施駿興涉失當行為
元朗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對施駿興議員發起調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已委任監察委員會跟進。委員會由五人組成,將釐清事實、提供意見,完成後呈交報告予局方裁決。局方強調會按機制公正調查,期間不作評論。
元朗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元朗區議員於九月十四日,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對施駿興議員展開調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其後按《條例》及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出監察委員會處理有關個案。
監察委員會由五人組成,成員包括陳振彬博士、林翠玲、姚逸華、李清霞及廖子聰博士。委員會須確立有關指稱所基於的事實是否屬實,並就事實是否構成處分理由提供意見;如有關理由成立,亦會建議適當處分。
委員會完成調查後,會將報告呈交民青局局長考慮。局長會審視報告並作出裁決,屆時會適時公布結果。為確保調查公平,局方在調查期間不會評論案件。
麥美娟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與誠信,指引亦要求區議員時刻注意言行,以符合公眾對其行為準則的期望。她續稱,監察委員會成員包括非區議員及元朗區外的區議員,來自不同界別,經驗豐富,會以嚴謹、不偏不倚的態度調查。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