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戶涉藏未完稅煙判囚三個月
柴灣峰華邨一名56歲男租戶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三個月。海關上月於其單位檢獲16900支私煙,市值約7.6萬元。海關強調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會通知房屋署跟進租約事宜。
一名公屋單位租戶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涉案男子56歲,涉及於柴灣峰華邨的私煙案件。
海關人員於上月10日在柴灣峰華邨進行反私煙行動,截查該名男子,並在其隨身物品及所租住的公屋單位內,檢獲共169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6000元,應課稅值約56000元。他隨即被捕。
海關歡迎裁決,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強調會繼續嚴厲打擊私煙活動,保障政府稅收。
若公屋單位涉及私煙罪行,海關會在法庭審結案件後通知房屋署,以按租約條款或屋邨管理扣分制跟進,包括扣分或終止租約。此舉旨在加強對公屋違規行為的監管。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