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判囚
一名三十六歲本地女旅客因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海關截獲管有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刑罰。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強調監禁具阻嚇作用。
香港海關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公布,一名三十六歲本地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刑罰。案件於十月十四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海關人員截查時揭發。
海關人員在該名女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千九百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二百六十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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