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致命工地意外 勞工處發停工通知
勞工處高度關注今日在東涌發生的致命工作意外,已派員到場調查,並向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當局提醒業界必須採取足夠防墮措施,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工處今日(十月七日)晚間表示,高度關注在東涌發生的一宗致命工作意外,並已即時派員到現場展開調查。當局已向涉事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地盤內的樓宇外牆進行搭建、更改、拆卸及使用該類工作平台,直至當局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措施消除危害,才可復工。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正全速調查意外成因,以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並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發言人強調,為防止工人在拆卸工作平台時從高處墮下,承建商必須向每名工人提供合適的全身式安全帶,並確保安全帶持續繫於適當及穩固的繫穩點、獨立救生繩或防墮系統上。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勞工處將於日內透過「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通知持責者、工會及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
勞工處會敦促有關僱主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並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並因應家屬需要,聯絡社會福利署提供其他援助。
勞工處呼籲所有僱主必須提供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僱主合作,遵守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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