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要求承辦商審視10年升降機層站門抗火效能
機電工程署因發現臺日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承辦的多個屋苑升降機工程缺失,未有安裝耐火門框組件,遂向全港註冊承辦商發出特別通告,要求審視過去10年涉及更換或增設層站門的升降機,並於11月15日前提交抗火效能證明。
機電工程署近日巡查發現,臺日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承辦的多個屋苑及大廈樓宇升降機工程存在嚴重缺失,多部升降機沒有安裝耐火門框組件。
據了解,機電署星期五向全港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註冊升降機工程師發出特別通告,要求承辦商審視過去10年,即由2017年10月17日至今年10月16日期間,涉及更換或增設升降機層站門的所有升降機。
承辦商須於今年11月15日或之前向署方交回「升降機層站門抗火效能證明聲明書」,聲明書上列明,如作出虛假聲明即屬違法。
機電署要求承辦商審視並確認有關升降機層站門及相關門框組件設計與施工良好,以及符合耐火等級。承辦商亦要檢視負責保養的其他升降機,確保層站門及門框組件結構良好,並處於安全運作狀態。
如發現升降機工程質素或檢查存在缺失,需採取即時跟進和改善措施,並加強巡查。據了解,機電署有關做法是為確保升降機層站門系統的安裝及運作得到更好保障,因此推行升級審查機制。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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