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區違泊及賣淫活動打擊情況
立法會會議上,議員關注灣仔區狹窄路段違例泊車及涉嫌賣淫活動。警務處透露過去三年投訴及檢控數字,並說明打擊有組織賣淫的行動成果,包括「虎尾」行動及「警民護城計劃」。
立法會昨日(十月十四日)召開會議,有議員提問關注灣仔區(尤其是灣仔道一帶)近月在晚上時分出現車輛長期停泊,影響大型車輛往來,造成交通阻塞及居民不便。議員要求政府交代過去三年相關投訴及檢控數字,以及有否調查涉嫌集團式賣淫活動。
警務處回應指,一直密切留意灣仔區治安,並採取情報主導、持份者通報及公眾投訴等方式執法。過去三年,警務處及運輸署接獲灣仔區涉及車輛違例停泊的投訴及票控數字已列表提供,惟兩部門可能重複計算同一投訴。
針對非法賣淫活動,警務處強調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窩藏或控制他人賣淫最高可監禁14年,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最高可監禁10年。警方與入境事務處定期進行代號「虎尾」的聯合行動,突擊涉嫌賣淫場所。過去一年,灣仔警區在灣仔道一帶拘捕及檢控15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女子,未發現集團式經營。
為加強社區合作,港島總區於二○二三年推出「警民護城計劃」,至今已有近230間灣仔區合作機構(包括酒店、酒吧及其他商戶)參與,協助提供情報、宣揚防罪及安裝閉路電視。灣仔警區亦主動與大廈物業管理及保安公司溝通,指導識別非法賣淫活動,鼓勵通報可疑情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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