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康文署健身室管理
申訴專員陳積志宣布主動調查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發現簡介會及訓練班嚴重供不應求,市民難以使用設施。另指月票預約機制有浪費資源之嫌,將審研資歷規定、預約制度及使用率等,並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十月十三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提出積極發展群眾體育,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亦提出推動體育普及化,推廣社區體育以促進全民健康。
現時康文署轄下共有87間室內健身室,一般設於各區體育館內。市民除非持有中國香港體適能總會認可的資歷證明,否則必須先參加康文署舉辦的三小時「正確使用健身室設施簡介會」並通過筆試,或完成12小時「器械健體訓練班」且出席率達八成,方可登記使用健身室。已登記使用者由二○二三年約151,000人增至二○二五年約236,000人,增幅達56%;同期使用總人次由約4,852,000增至約7,262,000,增幅達50%。
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發現,簡介會及訓練班嚴重供不應求。二○二五年康文署全年舉辦約1,000場簡介會,總名額約25,000個,但報名人次高達377,000;訓練班約2,500班次,總名額約58,500個,報名人次卻達257,000。未能成功申請的市民,便無法使用健身室設施。
陳積志表示,公共康體設施對推動體育普及化極之重要,大量市民申請反映需求殷切。他指康文署強制市民須具備資歷或先參加課程才可使用健身室,但其他具風險的運動如游泳並無相關規定,課程供應亦遠追不上需求,或成健身普及化最大障礙,須檢視資歷規定是否仍有實際需要,並參考國家及其他地區的做法。
另外,租用健身室分時票及月票兩種,月票持有人須透過「康體通」預訂設施,現時最遲可於段節開始前一小時取消。公署接獲意見指,其他市民難以趕及使用騰出的名額,造成浪費;月票持有人缺席亦無罰則,每天預訂段節不設上限,導致預約額滿但實際使用人數偏低。
陳積志表示,康文署健身室由公帑資助,屬寶貴公共資源,理應合理使用,在方便預約及善用資源之間需取得平衡。隨着全民健身提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康文署應主動對接國家發展策略,完善使用制度。他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強制課程規定、預約機制、使用率、監察措施及器材維修保養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十一月十三日或之前,以書面提出意見,可郵寄至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或傳真至2882 8149,亦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