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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大灣區律師考試順利舉行

第六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順利舉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經修訂的《律師法》已為大灣區律師制度常態化提供法律依據,鼓勵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參加大灣區考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六屆大灣區律師考試順利舉行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Prosperity Horizons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第六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順利舉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剛於星期三(九月十六日)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林定國表示,《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提出更善用「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強化粵港澳大灣區在法治保障方面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以及鼓勵更多香港法律人才參加大灣區考試,在大灣區其他城市執業。

他續稱,隨着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自九月一日起施行,為大灣區律師制度常態化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他期望已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善用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優勢,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他亦鼓勵還未報考大灣區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早日加入大灣區律師的專業團隊。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二○年八月決定授權國務院開展試點工作,為期三年,試點期原至二○二三年十月屆滿,於二○二三年八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延長至今年十月四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八月二十八日通過《律師法》修正草案,以法律條文明確對大灣區律師制度作出規定。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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