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部門主管因瞞報危駕定罪被警告
衞生防護中心感染控制分支主管馬小強,因未有在指定期限內向醫委會報告其危險駕駛定罪,被紀律研訊裁定違反專業行為守則,並獲發警告信。他於2024年12月在沙田因衝紅燈撞傷電車司機而被定罪。
衞生防護中心感染控制分支主管馬小強(Edmond Ma Siu-keung),因未有在指定期限內向醫委會報告其危險駕駛定罪,被紀律研訊裁定違反專業行為守則,並獲發警告信。
馬小強於周四出席紀律研訊,並無聘請律師代表。研訊小組指出,他在2024年11月申請續牌時,已披露正面臨法庭案件,並在審訊過程中認罪,但他未有在定罪後的28天內提交正式報告。
小組裁定馬小強違反專業行為守則,向佢發出警告信。馬小強於2024年12月被定罪,事緣他在沙田駕駛時衝紅燈,與一輛電車相撞,導致司機受傷。
事發於小力路與泰金山公路交界,馬小強在紅燈下右轉,撞上一輛向沙田方向行駛的電車。車上的行車錄像鏡頭拍下碰撞過程,警方其後證實交通燈號正常運作。
馬小強認罪後,被罰款3000港元。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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