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庭上否認拘蔡天鳳前夫時使用過度武力
調查蔡天鳳謀殺案的警員否認在拘捕其前夫時使用過度武力,並就DNA證據處理的指控作出回應。案件在高院審訊第26日,辯方律師質疑警員未在報告中提及條碼標籤,警員解釋相關細節已記錄在其他文件。
一名調查蔡天鳳(Abby Choi Tin-fung)謀殺案的警員,否認辯方指稱他在處理DNA證據時出錯,以及在拘捕蔡天鳳前夫郭公之(Alex Kwong Kong-chi)時使用過度武力。這項證供是在高等法院審訊的第26日聽取的,案件涉及2023年2月一名28歲女子被謀殺及肢解。
在星期四的盤問中,郭公之的代表律師Andrew Raffell質疑,姓林的調查警員未有在報告中說明,郭公的口腔拭子和唾液樣本附有條碼標籤,以及樣本放置在防篡改證物袋中。這些樣本是在2023年2月25日拘捕郭公之後收集的。
林警員表示,既定程序已獲遵循,條碼已記錄在獨立文件。他認為,若將每項細節都納入陳述書,會令文件過於冗長。林警員承認,在陳述書中提到條碼會是「理想」做法,但強調省略並未影響樣本的完整性。他補充說,無論是證物室還是政府化驗所,都不會接收沒有標籤的樣本。
辯方亦指控林警員在拘捕過程中用過度武力,導致郭公之右面出現擦傷。林警員否認指控,表示當時需要施以身體約束,因為郭公在掙扎。林警員說,他在收集郭公的樣本之前,從未與其他被告、案發現場或涉案車輛有過任何接觸。
他補充說,警員在防止證據污染方面均接受標準刑事調查訓練。郭公之、其父郭橋(Kwong Kau)及其兄郭公傑(Anthony Kwong Kong-kit)被共同起訴謀殺蔡天鳳。三人均不認罪。郭橋亦否認一項妨礙蔡天鳳合法埋葬的控罪;他的兩名兒子在審訊前已承認該項控罪。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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