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竹筍樣本涉標籤違規需回收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公布,一款名為「高山細筍」的預先包裝竹筍樣本,因食物標籤未標明所含防腐劑二氧化硫的作用類別及名稱,違反相關規例。當局已指令總經銷商回收受影響批次產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月六日)公布,一款名為「高山細筍」的預先包裝竹筍樣本,因食物標籤違反規例,正被回收。該產品由集森食品公司總經銷,於網上商店HKTV Mall出售,來源地為中國,淨重二百五十克,最佳食用日期為二○二七年八月二日。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檢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有防腐劑二氧化硫,其含量雖符合法例要求,但其食物標籤並未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因此違反了《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
發言人續稱,中心已通知有關總經銷商及涉事商戶,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總經銷商已按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6275 2510,查詢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等食物。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食用後可能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症狀。清洗及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
發言人提醒業界,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的規定。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必須在配料表中指明其作用類別及名稱。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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