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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球會曼城被裁定違反114項財務規條

英超聯賽獨立委員會經過12周保密聽證,裁定曼徹斯特城隊在115項控罪中,有114項違規成立。案件橫跨超過十年,涉及財務資料不實、未有披露支付款項及拒絕配合調查等,曼城否認不當行為並預計會上訴。

英超球會曼城被裁定違反114項財務規條

英超聯賽獨立委員會經過12周保密聽證,裁定曼徹斯特城隊(Manchester City)在115項控罪中,有114項違規成立。案件涉及橫跨超過十年的財務違規,是足球史上其中一宗最重大的紀律程序。曼城繼續否認有不當行為。

控罪主要涉及曼城提交不準確的財務資料,包括贊助收益;未有披露向球員及管理層的付款;違反歐洲足球協會聯盟(UEFA)及英超聯賽的財務規則;以及拒絕配合調查。足球財務規則旨在防止球會透過不持續或虛假的融資,取得無限的競爭優勢。

曼城在2020年曾於體育仲裁法院(CAS)上成功上訴UEFA的禁令,部分指控因超過UEFA的五年追溯期而失效。然而,今次英超聯賽的紀律程序是根據不同的規則框架進行。曼城聘請了勳爵潘尼克(Lord Pannick KC)及保羅哈里斯(Paul Harris KC)等著名御用大律師代表抗辯。

委員會有權處以罰款、扣減積分、降級甚至逐出聯賽。規例中亦有一條「涵蓋性」條款,容許委員會施加「其認為合適的其他處罰」,引發反對球迷要求追溯取消曼城的錦標,但法律上的複雜因素令機會不大。曼城預計會在14天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案件將交由三人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而非CAS處理。

案件反映這方面的法律工作仍然需求甚殷。維克托道斯(Victor Dawes SC)是執業大律師,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現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聯合主席。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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