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無辜背黑鍋半世紀 源於1968年惡作劇投訴
味精被視為不健康的標籤,原來源自1968年一封惡作劇投訴信。美國FDA及台灣食藥署均確認正常攝取安全,且有助減低鈉攝取量,對高血壓及腎病患者有益。
自上世紀六十年代起,味精(MSG)一直被標籤為「不健康」,令不少人避之則吉。然而,這個污名原來源於一場惡作劇投訴。數十年來的研究已證實,味精在正常攝取量下是安全的,而且由於其鈉含量僅為食鹽的三分之一,適量使用反而有助減少鈉攝取,對高血壓及腎病患者尤其有益。
兒科醫生蒼藍鴿在個人頻道解釋,味精由日本科學家池田菊苗於1908年從昆布湯中首次分離出來,是一種天然的鮮味化合物,存在於番茄、芝士及蘑菇等食物中,並非人工合成的毒物。1968年,一名美國醫生Roberts致函《新英格蘭醫學雜誌》,聲稱在中餐館用膳後出現頭痛、面紅及心悸等症狀,懷疑是味精所致。該信件引發「中餐館綜合症」一詞,從此味精與「不健康」畫上等號。不過,後來調查發現,該投訴實為惡作劇,發信人的資料及所屬機構均屬虛構,但這個玩笑卻令味精背負了半世紀的罵名。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早在1995年已明確指出,味精在正常攝取量下對人體安全,沒有證據顯示它與慢性疾病有關。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亦建議,每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為每公斤體重0.6克,即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可安全攝取多達30克,遠高於一般煮食用量。
腎臟科營養師林安指出,味精的鈉含量僅為食鹽的三分之一,適量使用既能提升鹹味,又可減少用鹽,對需要限制鈉攝取的慢性腎病患者尤其有益。研究顯示,以味精取代部分食鹽,可減少鈉攝取,有助降低高血壓、中風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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