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法官特倫斯爵士獲薦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新西蘭退休最高法院法官特倫斯爵士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長官已接納建議。若獲立法會正式認可,來自海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陣容將增至六人,有助提升法庭靈活性。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新西蘭退休最高法院法官特倫斯爵士(Sir Terence Arnold)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政府將尋求立法會正式認可,然後根據《基本法》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作出任命。
特倫斯爵士的任命將使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人數由五人增至六人,為管理上訴庭的案件日程提供更大的運作靈活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法庭同時設有本地非常任法官及海外普通法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兩者合共的法定上限為三十人。
隨着最新任命,海外法官陣容將由來自新西蘭、澳洲及英國的六位知名法官組成,與四位本地非常任法官一同服務。終審法院的實質上訴由五人合議庭審理及裁決,成員包括首席法官、三位常任法官及一位來自本地或海外名單的非常任法官。
特倫斯爵士曾擔任新西蘭律政專員,其後任職於新西蘭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直至二零一七年從常任法官席位退休。他為香港帶來數十年的高級普通法司法經驗。司法當局指出,他的加入鞏固了法庭的國際地位,並有助確保複雜的最終上訴案件獲得有效率地處理。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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