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非註冊貴金屬交易 涉12萬元指明交易
香港海關偵破一宗涉及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涉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涉案交易總額達12萬或以上港元,海關提醒業界必須註冊方可進行相關交易,並呼籲市民舉報。
香港海關今日(22日)偵破一宗涉及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交易的案件。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
海關指出,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或海關網頁。
市民如有懷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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