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籲掃墓人士防山火
重陽節臨近,漁護署呼籲掃墓人士小心山火,避免違規燃燒冥鏹或遺下火種。署方將加強巡邏郊野墓地,並派發鐵桶協助焚燒祭品,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發言人今日(十月五日)表示,重陽節期間,市民掃墓時須注意防火安全。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人員會在重陽節期間加強巡邏郊野墓地,若發現違規情況,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署方指出,大部分郊外山火均由人為疏忽引致,掃墓人士只要遵從簡單守則,便可避免意外發生。
發言人提醒市民,掃墓時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切勿以火燃燒野草;祭祖時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切勿遺下尚在燃燒的祭品;離開墓地時必須確保所有火種已完全熄滅。
為方便市民,漁護署會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向有需要的掃墓人士派發鐵桶,供其焚燒冥鏹。此外,署方亦會聯同民眾安全服務隊人員,在多個山火黑點附近巡邏及派發防火宣傳單張。
漁護署最後呼籲市民,必須妥善清理帶來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潔,以維護環境衛生。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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