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生局長:首個五年規劃訂四項環境硬指標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今日(22日)在立法會簡報《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時表示,規劃訂立22項主要指標,其中4項與環境相關的約束性指標由該局負責,涵蓋碳強度、零碳能源、空氣質素及水質。局方未來將深化與內地合作,推進綠色轉型。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今日(22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就《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作開場發言,指規劃是香港未來五年的發展藍圖,而《施政報告》則按實際情況訂下年度施政重點,以落實藍圖目標。
局長表示,《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訂下22項主要指標,其中5項為約束性指標,環境及生態局負責當中的4項,包括碳強度、零碳能源佔比、微細懸浮粒子(PM2.5)平均濃度,以及全港地表水水質指標。他強調,這些指標為本港未來五年推動低碳綠色轉型、能源變革,以及打造藍天碧海宜居城市訂下明確的硬性要求。
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科未來五年的工作重點,包括深化與內地區域合作,促進「內聯外通」,共建「一帶一路」,同時加強生態保育及應對氣候變化。局方會按照規劃及《施政報告》,與國家「十五五」規劃精準對接,推進綠色轉型及綠色創新,把握低碳經濟帶來的機遇。
局長續稱,當局會繼續做好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角色,為建設美麗中國、美麗香港,實現國家綠色轉型及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他隨後邀請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張國財,以投影片作更詳細介紹。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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