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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度措施最快明年8月生效

政府計劃透過附屬法例,要求持牌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價目表,並規定私家醫院須向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措施最快明年8月起生效,違規最高可罰款10萬元。

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度措施最快明年8月生效
圖片來源:香港公立醫院. 資料圖片: Peachyeung316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政府計劃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就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資料,以及持牌私家醫院向病人提供有關「指明治療及程序」的服務費用預算作出規定。當局計劃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並擬訂實務守則,目標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有序落實各項措施,其中適用於持牌私家醫院的措施,最早將於明年8月起生效。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在提供價目資料方面,規例將訂明所有持牌私營醫療機構需要按指明格式,提供中英雙語價目表,並要按指明類別,例如病房、手術室或醫療程序房間、藥物或消耗品等,列出機構供應的所有收費項目、服務描述和價目資料。一般而言,須以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表述,例如「每次300元」或「300元至500元」。

文件又指,如果須按病人個別情況確定服務收費,機構須在價目表標明該項目或服務價目資料會於供應前另行提供,並以印本或電子形式向病人提供價格。

私營醫療機構需要在營業時間內,在所有接待處和繳費處,以及入院登記處和護士站,以印本或電子形式提供價目表,供公眾查閱。私家醫院亦需要在網站提供價目表。如擬修改價目表,需要有修訂生效前至少7天公布經修訂的價目表以作預告,並向衞生署報備。

另外,規例將要求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向接受涉及指明治療及程序服務的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對於以固定金額形式列明預算費用的個案,如果服務最終收費較費用預算超出20%或以上,私家醫院須向病人提供書面解釋。

文件提到,私營醫療機構如違反規例所訂要求,可被定罪被處以罰款,私家醫院最高可罰款10萬元,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最高可罰款25000元。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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