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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潑腐液傷星洲遊客判囚八年

一名十九歲青年因去年六月在灣仔向一名新加坡女遊客潑灑腐蝕液體,造成對方二級燒傷,昨日被高等法院判處八年監禁。法官指被告只為一萬元報酬犯案,且康復前景欠佳。

青年潑腐液傷星洲遊客判囚八年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LN9267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一名十九歲青年昨日被高等法院判處八年監禁,他去年六月在灣仔向一名新加坡女遊客潑灑腐蝕液體,導致對方超過一成皮膚遭受二級燒傷。被告Anson Kew早前已承認一項意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而投擲腐蝕性液體的罪名。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煒在判刑時表示,背景報告顯示被告中四後輟學,結交損友,曾有盜竊案底。他曾經違反感化令,被送入青少年懲教機構,之後開始濫用藥物。雖然報告指被告未有正式加入三合會,但法官認為他實際上已「加入」三合會。

法官指出,襲擊的任務是透過不良關聯人士指派。被告亦承認,他犯案是為了換取一萬港元的報酬。法庭得悉,三十六歲的受害人江文去年六月九日在灣仔一座大廈外與朋友見面後遇襲,當時她正準備上私家車。

被告身穿黑色衣服,戴上帽和口罩,衝向受害人,向她三次潑灑濃度近七成的硫酸,擊中她的面部和手腳。襲擊令江文在醫院留醫六十一天,她需接受多次手術切除受損組織和進行皮膚移植,之後返回新加坡繼續接受治療。

法官表示,江文所承受的創傷和痛苦難以想像。她獲診斷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出現失眠,需依賴藥物,並留下永久可見的疤痕。法官指被告純粹受金錢驅使,康復前景欠佳,除認罪外別無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他八年監禁。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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