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跟進涉違禁令日本水產進口案
食物安全中心發現一批來自埼玉縣的杏仁魚乾產品,涉嫌違反《食物安全命令》。該命令禁止源自日本十個都縣、在2023年8月24日後收穫或加工的水產進口。中心正跟進事件,必要時會提出檢控。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公布,正跟進一宗懷疑違反《食物安全命令》的日本進口水產品個案。中心發言人表示,在檢查相關日本進口食品批次時,發現一批於《命令》發出後在埼玉縣加工的杏仁魚乾產品,有關進口商涉嫌違反相關《命令》。
根據《食物安全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
食安中心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目前仍然繼續。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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