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銀涉反洗錢不力遭罰94億
美國財政部向美國銀行罰款12.1億美元(約94.4億港元),指其未妥善監控可疑活動及違反制裁規定。罰款為財政部歷來第三大,銀行須在第三季業績中反映相關開支。
美國財政部宣布,向美國第二大銀行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罰款12.1億美元(約94.4億港元),指其未妥善監控可疑洗錢活動及其他非法行為。財政部表示,該行未能向政府報告超過50億美元的可疑活動,其中10億美元涉及國家安全相關及其他優先金融犯罪風險。
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在聲明中表示,金融機構站在保護經濟及國家安全的前線,當如此規模的銀行未能履行反洗錢及制裁義務,後果遠超其自身,令整個美國金融體系暴露於重大金融犯罪風險。財政部又指,該行在建立合規計劃時「以收入為先」,過度依賴執法部門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查詢,而非自身內部監控。
美國銀行發言人回應稱,金融犯罪合規事關重大,集團已投入數以十億美元於科技及數千名員工打擊金融犯罪,團隊正致力完成監管機構提出的整改要求。發言人又指,周三公布的第三季業績將包含一筆12億美元不可扣稅開支,令季度淨利潤減少約每股17美仙。
作為罰款一部分,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對該行處以7.5億美元民事罰款,為該監管機構歷來最大金額,指其未能糾正2024年停止令中列出的反洗錢計劃缺陷。監理署指該行合規計劃「不足且無效」,交易監控系統導致可疑活動報告延誤,涉及數十億美元交易。
此外,美國銀行另向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支付1160萬美元罰款,涉及超過400宗違反多項制裁計劃的行為。財政部指該行錯誤處理數百萬美元付款,違反針對俄羅斯及伊朗等國的制裁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