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保險保障擴展
政府宣布,強制性汽車及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將擴展至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保單持有人毋須繳付額外費用。有關安排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保險公司簽訂市場協議促成,並與二○○七年深圳灣口岸的做法相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今日(十月九日)宣布,與各保險公司簽訂市場協議,將強制性汽車及僱員補償保險的保障範圍,擴展至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保單持有人毋須繳付額外費用,即可將現有保單的地域界限擴大至涵蓋該區。
財庫局發言人表示,今次局方積極與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及保險業界合作,在港方口岸區啓用前促成市場協議,旨在先行消除公眾可能產生的混淆。一方面確保保單持有人持續符合強制性保險的規定,同時減低持份者的行政負擔,屬務實且便民的安排。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已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生效。由於保險保單屬私人合約,不會因該條例生效而自動擴展至涵蓋港方口岸區。政府遂主動透過保監局與保險業界磋商,將汽車及僱員補償這兩類強制性保險的保障範圍延展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讓保單持有人毋須繳付額外保費。有關安排與二○○七年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啓用時的做法相若。
財庫局對保監局、香港保險業聯會及保險業界在過程中的支持與配合表示衷心感謝。公眾可於財庫局網站(www.fstb.gov.hk/fsb/tc/business/other_matters/index.html)查閱市場協議的內容及已簽訂協議的保險公司名單。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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