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強姦案被告判囚13年
匡智會一間殘疾人士院舍的前助理舍監,因多次強姦一名21歲輕度智障院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3年。警方歡迎判刑,認為對同類案件起阻嚇作用。
匡智會一間殘疾人士院舍的前助理舍監,因多次強姦一名21歲輕度智障院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3年。被告早前被裁定5項強姦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於2024年7至8月期間發生,警方接獲院舍報案後展開調查。
受害人當時21歲,屬輕度智障,心智相當於一名9歲8個月的幼童,需入住為智障人士提供住宿及職業訓練服務的宿舍。案發時,被告以助理舍監身份,將受害人帶到員工休息室進行性侵犯。受害人其後在一次會面中透露被性侵,事件才被揭發。
警方經多角度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迅速鎖定並拘捕當時38歲的被告。警方亦向多名證人查詢,包括受害人家屬、院舍職員,以及社署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等,以評估受害人的智商、精神狀態及心理狀況。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多次單獨帶受害人進入員工休息室,或獨自進入受害人留宿的房間。經與受害人錄取詳細錄影會面後,警方共發現5次性侵事件,顯示被告利用「權威」及「照顧者」身份,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進行性侵犯。被告共被檢控5項強姦罪,案件於今年8月21日至9月2日在高等法院審訊,5項罪名全部成立,今日判刑。
大埔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刑,相信對同類型案件起到阻嚇作用。她形容本案令人痛心疾首,被告利用職位之便,以照顧者角色濫用受害人對他的信任。她希望受害人和家屬可在案件完結後重新開始新生活,並呼籲社會各界監察,發現可疑事件時挺身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