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打擊炒賣黃牛票措施
立法會今日就打擊炒賣演唱會黃牛票問題進行討論,政府表示一直關注門票炒賣及假票問題,並參考內地及其他地區經驗研究處理方案。當局認為須審慎考慮規管方案在市場反應及執行等方面的影響,以平衡市場運作與觀眾體驗。
立法會今日就打擊炒賣演唱會黃牛票問題進行討論。有意見認為,炒賣黃牛票活動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亦打擊香港盛事之都的國際形象。政府回應指出,一直關注門票炒賣甚至假票問題,並參考內地和其他地區的做法和經驗,研究如何處理門票炒賣。
政府認為,公眾娛樂活動屬於市場行為,而門票炒賣的成因眾多,涉及市場結構和供求等不同因素。當局須以審慎的態度考慮任何規管方案在市場反應、營銷運作、成本效益、實際執行等方面的影響,並在市場運作和觀眾體驗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以免令投資者卻步。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任何人以超過活動舉辦機構所定的票價售賣或要約出售門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場地亦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管理,任何人士不得在康文署轄下表演場地範圍內進行未經授權的售賣物品活動。
警方沒有備存有關在網絡或實體炒賣門票的舉報數字,而康文署在過去三年內並沒有接獲相關舉報。康文署現時透過不同行政措施,務求在其場地舉行並使用轄下城市售票網售賣的節目門票按正式途徑有秩序及公平出售。
自二○一九年七月起,針對在香港體育館及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表演場次為四場或以上的節目,康文署已將內銷門票比例上限由80%下調至70%,從而將公開發售比例的下限提升至30%。近年來不少租用香港體育館舉行演唱會的主辦機構亦有響應,並提供接近甚至超過50%的門票作公開發售。
在啟德體育園舉行的活動方面,營運公司一般要求主辦機構提供最少50%的門票作公開發售。此外,為加強打擊炒賣門票,營運公司亦要求票務平台加強監察整個購票流程及系統,並採取適當措施包括攔截異常賬號及設定購票限額,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政府會繼續研究並與持份者保持溝通聽取意見。當局呼籲市民循正式售票途徑購票,以免受騙而招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