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海濱驚現擲狗入海 警方調查虐畜案
一名年約50歲女子涉嫌於周四下午在西區海濱公園將狗擲入海中,其後將狗帶離現場。警方已將案件列為虐待動物,交由東區警區調查。
警方正調查一宗懷疑虐待動物的案件,事緣一名女子被舉報於周四下午在西區海濱公園將狗擲入海中。
警方於下午約1時接獲途人舉報,指一名年約50歲的本地女子,在大東街29號對開海面將一隻狗擲入海中。據報該女子其後將狗救回,並帶同狗隻離開現場。
警員到場時,該女子及狗隻已經離去。案件已被列為虐待動物,交由東區警區調查。
狗隻的品種、體型及健康狀況目前未明。警方正調查該女子與狗隻的關係、犯案動機,以及附近閉路電視是否拍到事發經過。
警方正追尋該女子及狗隻的下落。由於狗隻已被帶走,調查人員需要確認該女子的身份及尋回狗隻,以便安排獸醫檢驗,評估狗隻有否受傷、瀕死或遭受不必要的痛苦。警方亦可能聯絡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SPCA)尋求專業評估。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地毆打、踢、虐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作出任何行為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警方呼籲公眾,在安全情況下記錄涉事人士的外貌、衣著、逃走路線及動物的特徵,並即時報警。市民亦可透過1823向漁護署提供資訊。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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