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老撾簽訂稅務協定
香港與老撾今日(10月29日)簽訂稅務協定,旨在避免雙重課稅及打擊逃稅。該協定為香港第61份同類協定,有助促進兩地經貿聯繫,並強化香港作爲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超級聯繫人」角色。
香港與老撾今日(10月29日)簽訂稅務協定,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老撾財政部部長山迪帕各自代表所屬政府,在港出席簽署儀式。陳茂波表示,老撾是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國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與香港在經貿和投資等領域合作潛力龐大。他指這份協定有助促進兩地經貿聯繫,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爲連接中國內地與國際市場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獨特角色,並爲推進區域經濟融合創造有利條件。
陳茂波在雙邊會議上向山迪帕介紹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最新發展,包括資本市場、綠色及可持續金融、財富管理、國際競爭力及稅務政策等方面的優勢,以及特區政府推動香港發展成爲全球黃金交易、清算及儲備樞紐的舉措。雙方亦探討進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動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今年三月和七月分別在香港和老撾與山迪帕會面,商討兩地盡早簽訂協定。這份協定是香港第61份同類協定,今年的第六份,亦是本屆政府簽訂的第16份,標誌着政府積極拓展協定網絡持續取得成果。香港已與七個東盟成員國簽訂協定,以東盟總人口和總國內生產總值計算,佔比均超過七成。
協定闡明兩地的徵稅權,讓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及避免雙重課稅,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按照這份協定,香港居民在老撾繳付的稅項均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此外,老撾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將由現時的10%降至最低5%,利息的預扣稅稅率亦由現時的10%降至5%。
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該命令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協定詳情(只有英文版)載於稅務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