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三年助逾千六企業落戶香港
投資推廣署過去三年協助超過1,600間內地及海外企業來港,預計帶來逾2,000億元直接投資及逾28,000個本地職位,當中逾兩成為管理或專業職位。署方會持續跟進企業業務擴展,但未有全面實時數據反映聘請情況。
立法會議員李廣宇昨日(十一月四日)書面提問引進企業來港效益,政府回覆指出,投資推廣署過去三年(二○二四年至二○二六年九月底)共協助超過1,600個內地及海外企業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預計合共帶來逾2,000億元直接投資,並創造超過28,000個本地就業機會,當中估計超過兩成為管理或專業人員等高增值職位。
投資推廣署表示,會持續為已落戶企業提供後續支援,包括了解其最新運作情況、員工招聘進度及擴充計劃。署方雖與企業保持溝通,但企業按自身營運需要自行聘請人員,署方沒有全面及實時數據可供議員參考,惟理解大部分所聘人員屬香港永久性居民。
政府同時公布,投資推廣署今年首九個月已協助約550間企業在港開設或擴展業務,並將繼續落實二○二五年《施政報告》績效指標,目標在二○二六至二○二七年兩年間吸引至少1,200間企業來港,帶來至少1,200億元直接投資及創造至少12,000個就業機會。
企業落戶除帶來投資及職位外,亦帶動零售、餐飲、交通、住宅及商廈市場等周邊服務需求。二○二五年完成的560個項目中,約120間(約21%)來自零售、餐飲、電商及貿易等民生相關行業,較去年上升超過20%。不過,政府指出,企業利得稅應課稅值受多項因素影響,投資推廣署並無相關稅務收益數據。
去年《施政報告》成立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吸引產業和投資優惠政策督導委員會,制訂涵蓋批地、地價優惠、財政資助及稅務減免的優惠政策包,吸引高增值產業及高潛力企業落戶。稅務減免方面,政府計劃為重點產業企業提供5%或半稅優惠,相關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今年年底提交立法會。委員會可施加額外條件,如要求企業引進新技術或作指定金額投資,以確保政策目標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