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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暑熱警告下須防中暑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須採取預防中暑措施。戶外或無空調室內工作者風險較高,僱主應評估熱壓力風險並按警告級別安排休息時間。

勞工處提醒僱主暑熱警告下須防中暑

勞工處今日(十月一日)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必須採取預防中暑措施。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亦相對較高。

工作暑熱警告是勞工處根據香港暑熱指數、全港多處地區實測氣溫及「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而制定,分為黃色、紅色和黑色三個級別。警告旨在協助僱主及僱員更容易明白在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內環境工作的熱壓力水平。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僱主須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內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及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僱主須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如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或管方作出適當行動。

勞工處發布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詳細說明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時應考慮的各項風險因素,並針對各風險因素建議相應的控制措施。有關工作暑熱警告及相關指引,可參閱勞工處專題網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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