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防中暑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須採取預防中暑措施。僱主應評估熱壓力風險,按警告級別安排休息時間,僱員亦須遵照指示休息及補充水分,以減低中暑風險。
勞工處今日(九月二十八日)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必須採取預防中暑措施。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亦相對較高。
勞工處表示,工作暑熱警告是基於香港暑熱指數、全港多處地區實測氣溫及「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而制定,分為黃色、紅色和黑色三個級別,協助僱主及僱員更容易明白戶外或沒有空調室內環境的熱壓力水平。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當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僱主須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空調室內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及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作出評估,並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
僱主亦應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並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僱員方面,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若在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或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或管理人員作出適當行動。
勞工處發布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詳細說明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時應考慮的各項風險因素,並針對各風險因素建議相應的控制措施,供僱主和僱員參閱。有關工作暑熱警告及相關指引,可參閱勞工處專題網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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