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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司長稱香港成亞太首選仲裁地

律政司副司長在第五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法治論壇致辭,指香港獲選為亞太區首選仲裁地及全球第二最受歡迎仲裁地。她強調香港憑藉獨特法律優勢,持續為內地涉海企業提供優質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律政司副司長稱香港成亞太首選仲裁地
圖片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律政司副司長昨日(十月二十三日)以視頻方式在第五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法治論壇暨粵港澳大灣區海洋法治論壇上發表開幕辭。她指出,當前全球地緣政治及經濟不確定性加劇,涉海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面對航運法律風險、合規經營、制裁風險及跨境爭議解決等挑戰。

副司長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及《行政長官二零二六年施政報告》均提出要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她強調,香港一直為內地出海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在國際層面,根據二零二五年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國際仲裁調查,香港獲選為亞太區首選仲裁地,並成為全球第二最受歡迎仲裁地。此外,《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法律及仲裁條款二零二零》亦將香港納入全球四個指定仲裁地之一。

副司長透露,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去年受理約四百宗仲裁案件,當中海事海商爭議佔比接近百分之二十,排名第二位。她亦指出,二零一九年簽訂的《保全安排》令香港成為中國內地以外唯一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容許仲裁程序當事人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

副司長表示,「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的擴展,為大灣區海洋產業企業開闢新機遇。企業可透過在適用城市設立合資格港資企業,約定使用香港法律及選擇香港為仲裁地。

在本地層面,香港作為全球唯一雙語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其《仲裁條例》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為藍本,容許臨時仲裁。副司長稱,律政司正進行持份者諮詢,計劃明年初將優化《仲裁條例》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爭取明年內完成修訂。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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