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假期食環署籲攜狗用膳須守法
食環署在中秋節假期提醒,市民攜狗到非獲准食肆用膳屬違法,署方至今已提出20宗檢控。署方強調會按風險評估靈活執法,並呼籲食肆和顧客遵守規定,共同推動人寵共融。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2日)趁中秋節假期發稿,提醒市民與狗隻外出用膳時須遵守法例。發言人強調,食肆經營者和狗隻主人均有責任遵守相關規定,非獲准食肆應守法自律,切勿容許顧客攜帶狗隻內進;市民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亦屬違法。
發言人續說,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措施自七月九日實施以來,食環署一直透過持續巡查和宣傳教育,協助各方遵循有關規定。在首月適應期結束後,署方採取務實和靈活的執法策略,按風險評估進行巡查,致力在推動人寵共融與保障食物安全和公共衞生之間取得平衡。
針對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行為,署方至今向違規的非獲准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並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的人士提出共七宗檢控。此外,食環署亦嚴厲打擊攜狗顧客在獲准食肆內的嚴重違規行為,包括在適應期間就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提出兩宗檢控。
發言人重申,獲准食肆須嚴格遵守法例和持牌條件,包括不得在餐桌提供明火煮食、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食肆,或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等。如發現違規行為,食環署會果斷執法。
食環署再次呼籲食肆和顧客守法依規,切實履行各自責任,維護良好的用餐環境和公共衞生,共同推動人寵共融。市民可瀏覽食環署專題網頁,查閱獲准食肆的相關資料和詳細名單。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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