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襲擊案求加重刑期
香港律政司就壁屋懲教所一名前懲教員及三名囚犯襲擊還押少年一案,向高等法院申請刑期覆核,指原判刑罰過輕。案發於兩年前,一名還押少年因向懲教員潑灑嬰兒粉末,其後遭報復襲擊,導致嚴重直腸及內部傷勢。
香港律政司已正式提出申請,要求覆核一名前二級懲教助理及三名囚犯因襲擊還押少年而被判處的刑期,認為原審刑罰明顯不足。案件發生於超過兩年前,位於西貢的壁屋懲教所內,一名還押少年向一名懲教員潑灑嬰兒粉末。
涉案懲教員其後聯同四名羈留少年展開報復襲擊,導致受害人遭受嚴重的直腸及內部創傷。執法部門及懲教署其後對六人提出起訴,包括一名被指知情不報、未有舉報虐待行為的監督人員,罪名包括意圖造成嚴重傷害的傷人罪。
經區域法院法官姚芬智(Frankie Yiu Fun-che)審理後,35歲的前二級懲教助理譚力忠(Tam Lik-chung)承認意圖傷人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其中一名22歲囚犯何氏(Ho)亦承認意圖傷人罪。
另外兩名囚犯,21歲的李子銳(Li Tsz-yui)及22歲的林成威(Lam Shing-wai),經審訊後被裁定意圖傷人罪成。案件中其餘兩名被告則獲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姚法官判處譚力忠入獄三年,而何氏、李子銳及林成威則各被判處四至六個月不等的額外刑期。律政司認為,有關刑罰未能反映針對該名囚犯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及殘忍程度,因此啟動正式刑期覆核程序,尋求為譚力忠及三名被定罪囚犯大幅加重刑期。
刑期覆核申請將提交至上訴法院,屆時檢控人員將陳述法律理據,指原審刑罰過於寬鬆。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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