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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暫無計劃修訂按摩院發牌門檻

立法會會議上,政府回覆議員提問,表示目前無計劃修訂《按摩院條例》的發牌門檻,但警務處會繼續打擊涉及非法賣淫活動的按摩場所。過去三年,警方針對無牌按摩場所持續執法,並會加強跨部門合作及網上情報蒐集。

政府暫無計劃修訂按摩院發牌門檻
圖片來源:香港警務處. 資料圖片: 廣九直通車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立法會昨日(十月十四日)會議上,政府就議員提出有關按摩院發牌及監管制度的問題作出回覆。當局表示,現時《按摩院條例》(第266章)規定,只有為異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處所才須申領牌照,而坊間以「戀足」、「踩臉」等字眼招徠的局部按摩場所,因只提供足部或臉部服務,不受該條例規管。

政府指出,《按摩院條例》曾在二○○一年修訂,收窄規管範圍,以在打擊色情活動與不窒礙正當按摩業務之間取得平衡。目前政府未有計劃再次修訂該條例的發牌門檻。不過,警務處會繼續密切留意以不同字眼作招徠的按摩場所的經營模式。

過去三年,警務處根據《按摩院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入境條例》等,對無牌經營按摩場所持續採取執法行動。今年七月,深水埗警區更突擊搜查長沙灣一間以「足顏」按摩作招徠的無牌按摩院,拘捕兩人,案件仍在調查中。惟警方並無備存涉案場所服務種類的詳細統計。

針對涉及賣淫的非法活動,警務處除加強黑點巡邏外,亦會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包括派遣人員喬裝顧客收集證據。同時,警方會與勞工處、入境事務處等部門聯手執法,並密切監察利用網站及社交平台經營非法賣淫活動的趨勢。

政府強調,會繼續留意市場發展及按摩院的經營模式,持續檢視《條例》的實施成效,在不影響正當按摩業務運作的前提下,防止及打擊不法分子利用按摩處所作色情和非法賣淫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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