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里活廣場謀殺案 被告獲判無限期醫院令
高等法院今日(22日)判處一名43歲男子無限期醫院令,他承認於2023年在荷里活廣場刺死兩名女子,基於精神狀況減免責任。法官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認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需接受無限期醫院治療。
高等法院今日(22日)判處一名43歲男子無限期醫院令,他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獲法庭接納其因精神狀況減免責任的答辯。被告司徒星光(譯音)被控於2023年6月2日,在荷里活廣場三樓用刀襲擊兩名女子,導致26歲的方曉彤(譯音)及其22歲友人劉佳希(譯音)死亡。
案情指,被告在現場附近購買刀具後,在商場三樓施襲。警方錄影會面中,被告稱以為兩名事主在嘲笑他,因而失控襲擊。兩名事主胸腹多處中刀,導致器官受損、大量出血及呼吸衰竭。
控方指出,被告有精神分裂症病史,需定期到精神科中心覆診。精神科專家評估,被告案發時正處於精神分裂症復發狀態,出現被害妄想及幻聽,影響其判斷力及自制能力。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譯音)形容案件屬悲劇,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以確保他接受適當精神科治療,保障公眾安全。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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