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跟進違規日本進口水產品
食物安全中心發現兩箱來自埼玉縣的杏仁魚乾產品,違反《食物安全命令》。該命令禁止從日本十個都縣進口特定水產品。中心已通知日本當局,並可能提出檢控。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十一月六日)表示,在檢查日本進口食品批次時,發現兩箱於《食物安全命令》發出後在埼玉縣製造、加工和包裝的杏仁魚乾產品,有關進口商涉嫌違反相關命令。
根據《食物安全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
食安中心強調,會繼續跟進事件,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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