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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關注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限額

立法會書面提問關注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金額上限,政府回應指目前無迫切需要將限額由75,000元提高至100,000元。審裁處過去三年每年案件量逾五萬宗,平均輪候時間維持目標範圍內,現有資源足以應付工作量。

立法會關注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限額

立法會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就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限額及運作情況提出書面質詢。政府根據司法機構提供的資料作出回覆,指出目前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為75,000港元,自二○一八年十二月由50,000元調升後維持不變。過去三年(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審裁處每年接獲的入稟案件均超過五萬宗,申索類別主要包括債務、服務費、財產損毀、已售貨物及消費者提出的申索。

有關申索金額的分項統計顯示,司法機構備有相關數字,但未提供具體數據。至於申索人為符合管轄權限而放棄超出上限款額的個案,司法機構亦無備存統計。政府強調,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仍維持在目標範圍內,主要依賴法官及支援人員鼓勵訴訟各方採用調解或庭外和解等另類排解爭議機制。二○二五年,超過九成結案案件經由這些方式解決或由訴訟方自行撤回。

對於是否上調申索金額上限,政府指出,自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申索金額逾50,000元的案件比例由約26%降至16%,平均宗數較二○一九年低約31%。司法機構認為,目前並無明顯迫切需要將限額提高至100,000元,並須先觀察更長時間的數據,以評估進一步修訂的需要及時間。

在科技應用方面,「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已於二○二四年十月推展至審裁處的批量申索案件,截至二○二六年九月,透過該系統開案的批量案件累計逾22,700宗,約佔該類案件總數的74%。司法機構計劃於二○二七年第一季將系統擴展至非批量申索案件及雜項程序,以進一步提升審裁處的處理效率。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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