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度措施明年下半年分階段落實
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簡介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的擬議落實安排。政府計劃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目標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落實,包括要求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價目表、服務費用預算及收費統計數據。
醫務衞生局局長今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措施的擬議落實安排作出簡介,並聽取委員意見。局長指出,私營醫療服務是香港醫療體系的重要一環,面對人口高齡化和醫療需求增加,需要進一步提升私營醫療機構服務的質素、效益和透明度。
政府自二○一六年起聯同香港私家醫院聯會推行「提高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先導計劃」,自二○一九年起亦推行自願醫保計劃。去年五月,政府向委員會簡介立法建議及長遠優化措施,其後進一步諮詢醫療衞生界、保險業界、病人組織、學術機構及立法會議員等持份者,先後進行約30場會面,吸納不少寶貴建議。
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框架下,政府會透過規例及實務守則推行有關規管措施,重點包括三方面。第一,規定所有持牌私營醫療機構(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按指明格式向公眾提供價目表,清楚列出收費項目及服務的描述,並以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列明。如收費須視乎病人個別情況而定,機構須在供應項目或服務前向病人提供價目資料並取得確認;若病人情況緊急,須在供應後48小時內補發。
第二,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向擬接受「指明治療及程序」的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指明治療及程序」主要涵蓋自願醫保計劃及先導計劃下的治療或程序,共480多項。費用預算可用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表述,若最終收費超出預算20%或以上,醫院須提供書面解釋。第三,政府將透過實務守則,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定期公布收費統計數據,並設專題網頁方便市民比較。
在罰則方面,如有機構違反規例要求,可經簡易程序定罪被處罰款。私家醫院最高可被處第六級罰款,即100,000港元;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最高可被處第四級罰款,即25,000港元。衞生署亦可視乎違規情況採取其他規管行動。政府計劃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目標明年下半年起分階段落實。